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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市區公車行車肇事案件及原因
■ 單位:如項目
■ 資料來源:臺北市公共運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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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1.自111年起,變更為臺北市市區公車行車肇事案件及原因。#2.肇事原因部分,若由兩家以上公車共同肇事或同一肇事按件具有兩種以上肇事原因,均分別計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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